關于對 “木塑制品”相關認證情況的說明
日期:2018/07/18 16:04:20
欄目:公司動態
2018年4月,我中心在北京舉行了“中國環境標志木塑制品進入政府綠色采購清單暨中國環境標志木塑制品認證企業頒證儀式”。通過活動, 木塑產品的環境標志認證引起了社會和企業地極大關注。隨之,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類似名稱的產品,比如“塑木”,“塑木材料”等等,使消費者產生了一些迷惑。
為了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和認證企業的利益,防止張冠李,戴混淆視聽,我中心特此對木塑制品的定義以及標準進行強調說明。
目前能夠認證并進入政府采購清單的是“木塑制品”,其產品是利用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等樹脂代替通常的樹脂膠粘劑,與超過30%以上的木粉、稻殼、秸稈等,廢植物纖維混合成新的木質材料,再經擠壓、模壓、注射成型等塑料加工工藝,生產出的板材或型材。產品可用于建材、家具、物流包裝等行業,集中用于包裝、倉儲托盤、戶外裝修材料、家居建材、汽車內飾等方面。不涉及食品直接接觸的產品。
木塑制品的適用標準是《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木塑制品(HJ 2540-2015)》。標準中的產品定義為:由木質纖維材料與熱塑性高分子聚合物按照一定比例符合成型的產品;標準規定了木質纖維添加量,聚烯烴類(被稱為PE基)≥50%;聚氯乙烯類(被稱為PVC基)≥20%的指標。除此之外的產品目前無法獲得認證,也不能進入財政部《環境標志認證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自稱“塑木”、“塑木材料”及其他等類似或模糊名稱的產品不屬于認證的范圍,也無法獲得環境認證;根據《中國環境標志使用管理辦法》和《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這些產品不得在產品、包裝及廣告宣傳中使用中國環境標志。不得宣傳進入政府綠色采購清單。如有違反視情況對違規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采取下列措施:
1. 責令停止違規行為。
2. 公布侵權單位名單及產品名稱、類別。
3. 采取其他相關的法律措施。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