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5 16:28:37
欄目:通知公告
各相關單位:
ISO 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及ISO 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已于2015年9月15日發布,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已于2016年10月13日正式發布。相較于ISO 9001:2008及ISO 14001:2004,新版標準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為做好新版標準轉換認證工作,現就ISO 9001:2015及ISO 14001:2015轉換認證有關事項進行如下說明:
一、轉換期限
ISO 9001:2015及ISO 14001:2015(以下簡稱“新版標準”)的轉換期截止至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15日起,依據ISO 9001:2008及ISO 14001:2004(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簽發的認證證書將失效。
二、轉換方式
獲證組織可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轉換方式中選擇一種進行證書轉換:
1.結合監督審核轉換;
2.結合再認證審核轉換;
3.專項審核。
一般情況下,我公司將結合獲證組織的最近一次監督或再認證進行轉換審核。
三、轉換申請
我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起受理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轉換申請。申請轉換認證的獲證組織應提交附件1的《證書變更申請表(體系認證)》以及附加資料,包括:
1.適應新版標準的管理體系文件(電子版或紙質版);
2.按新版標準開展的內部審核報告和管理評審報告。
四、轉換審核及審核人日
我公司審核部將安排申請轉換組織的管理體系文件及現場實施全要素審核。通過結合再認證審核方式進行轉換的,按照再認證要求安排審核人日數;通過結合監督審核或專項審核的方式進行轉換的,在監督審核人日數的基礎上適當增加。
五、認證決定
在確認獲證組織已符合新版標準要求后,對符合要求的組織予以新版標準認證注冊。
六、認證證書
1.證書有效期
(1)按新版標準進行再認證審核取得認證證書的,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2)按監督或專項審核的轉換方式取得認證證書的,換發的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有效期至原證書到期日;
2.證書的處理
(1)新版國家標準尚未發布實施時,我公司將依據新版國際標準對組織進行審核和頒發證書。新版國家標準發布實施之后,需依據國家標準對認證過程進行復核,對符合新版國家標準要求的、結合第一次監督或組織提出的換證申請,換發認證依據標準為新版國家標準的認證證書;對不符合新版國家標準要求的,將做出暫停或撤銷處理。
(2)持有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組織,舊版標準認證證書將同時廢止,我公司回收作廢認證證書。
七、轉換收費
通過結合監督或再認證審核的方式進行轉換的,按原合同收取監督或再認證費用,不再收取其他任何附加費用;通過專項審核的方式進行轉換的,按照監督審核收取費用。
八、重要時間節點
1.我公司將于2018年6月15日起停止受理新版標準的轉換申請,超過此截止時間未完成轉換的組織,按初次審核處理;
2.2018年9月15日起,所有舊版標準的認證證書自動失效。請獲證組織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轉換,避免證書失效而導致無法使用的問題。
九、培訓
我公司在新版標準轉換期間開展相關轉換培訓及服務,如有需要可聯系我公司鄭佳老師(聯絡方式見后)。
十、其他
獲證組織收到本通知后,請填寫附件《獲證組織標準轉換回執》,并于一周內回傳,我公司將責成項目管理人員與貴公司保持聯系。
標準轉換是一項時效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請貴組織予以重視。若貴組織對轉換工作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和我公司聯系。我公司將以專業的技術團隊,竭誠為貴組織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十一、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李麗平、凌莉
聯系電話:010-59205827、59205846
傳 真:010-59205999
培訓聯系人:鄭佳
聯系電話:010-59205863
附件:1.證書變更申請表(體系認證)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