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中國環境標志績效評估報告項目承擔單位的通知
日期:2024/04/23 14:13:41
欄目: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2024年是中國環境標志實施30周年,為了回顧中國環境標志發展歷程,評估中國環境標志實施取得的績效成果,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環聯合認證中心)將組織開展中國環境標志績效評估工作。現向社會征集業界口碑良好并具有相關資質和能力的單位參加評選,有關事項公開如下:
一、項目名稱
中國環境標志績效評估報告項目
二、項目內容概況
(一)工作內容
評估可采用數據分析、社會調查、研討訪談等方式,重點從環境、經濟和社會等維度定性和定量評價中國環境標志30年來實施績效,編制形成《中國環境標志績效評估報告》并組織發布。
(二)實施周期
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具體要求
簡述中國環境標志產品的發展歷程,采用且不僅限于數據分析、社會調查、研討訪談等方式,詳細論述中國環境標志在“全面引領可持續消費、推動工業可持續生產”綠色轉型中的促進績效;在 “支撐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聚焦綠色采購體系發展”中的支持績效;在實現產品環境政策中的引領效應;在“聚焦核心優勢與關鍵產業,整合市場激勵與環境監管”中的資源環境防治績效;中國環境標志的直接資源環境績效;在“面向重點污染類型,全面保障人體健康”中的健康保障績效;在“參與領導綠色采購全球治理、推動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目標”中貢獻全球產品環境政策與綠色采購的中國方案的情況等。
三、 項目預算
人民幣70萬元。
四、申報單位資質要求
(一)資格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4.采購文件發布之日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單位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
5.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國企招投標平臺查詢,未被列入黑名單、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無圍標、串標等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
(二)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持股、管理關系等關系的不同申報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公開征集活動,否則其申報書將不被接受。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申報。
(四)申報單位具有涉及政策、技術、項目的績效評估類項目業績,即項目合同或項目任務書名稱中出現 “績效評價”“績效評估”“效果評價”“效益評價”等。
五、申報材料
(一)申請文件由申請函(附件1)和項目申報書(附件2)等構成。申請文件以中文編寫,一律用A4紙,仿宋體四號字打印并裝訂成冊,申報書一式6份。
(二)項目申報書及有關資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全部申請文件須包裝完好,封皮上寫明申請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聯系人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書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有效專用章)及被授權人/聯系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有效專用章)。
六、申報受理及評選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環聯合認證中心網站公開公布(網址www.48525.cn),公告時間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請申報單位及時下載和填報相關材料。
(二)申報材料紙質版請于2024年4月28日17:00前快遞至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1號A座10層(收件人:張文強,電話:010-59205856)
(三)專家評審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評選方式
中環聯合認證中心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自由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委托等程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評分辦法見附件3),經公示后,與承擔單位簽訂合同。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免費提供評選要求文件,不收取費用。
(二)申報單位自行承擔參加公開征集有關的全部費用。
(三)評選結果將在中環聯合認證中心網站公告。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文強
聯系電話:010-59205856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育慧南路1號A座10層
十、監督電話
010-59205933
附件:
2024年4月23日